关键词: 教师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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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春季(第二阶段)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,经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批准,我市共有75名申请人员获得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。现将核准名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珠海市2017年春季(第二阶段)获得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
见附件。
二、领证时间
2017年9月11日至23日,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。(正常工作日)
三、领证地点
珠海市教育局4号楼408室(地址:人民东路112号),联系电话:2124126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委托他人领证的,须出示双方身份证,委托人需在自己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写上委托书。
(二)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鉴定报告(原件和复印件)。
(三)请各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前来领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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